台南殯儀館「百日」是指親人死後的第一百天。古禮有「卒哭」之禮,謂父母之喪,從「無時之哭」(念及父母即哭)改為「有時之哭」(朝夕一哭)。《禮記‧檀弓篇》:「卒哭而諱,生事畢而鬼事始也。」喪禮至「卒哭」是一段落,事生已畢,自此已屬事鬼。卒哭祭已不是喪祭,而是屬吉祭矣。「卒哭」祭禮的舉行,是在葬後的「三虞」祭禮之後,約當百日左右。《大清通禮》有「百日之奠」及「百日卒哭」。另據「金瓶梅詞話」裡的描述,最晚在明朝時候,一般民間已有「百日」祭祀之喪俗。「百日」時候,表示親人已離去三個多月了,然而對親人仍深深思念不已。因為對親人思念,所以有祭祀。又因親人新亡不久,所以又有延請僧道誦經,為親人祈福做功德,薦亡超拔的做法。在臺灣傳統喪禮習俗,「百日」禮儀主要是祭祀,即以酒食飯菜祭拜亡靈。部分有餘人家,或有延請在家修居士或道士,至靈前誦經,為亡者超度。舊時台南殯儀館,「百日」之後,喪葬事務大都完成,喪家應向協助辦理喪事的親朋好友回禮致意,表示感謝之情,俗稱「答紙」。